1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一般是什么
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:
1.男女平等原则。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《民法典》的各条法律规范中,又是人民法院处置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。该原则体目前离婚财产分割上,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一同财产的权利,平等地承担一同债务的义务;
2.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。这里的"照顾",既能够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合多分,也可以在财产类型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,譬如住房,分配给女方。
3.有利生活,便捷生活原则。在离婚分割一同财产时,不应损害财产功用、性能和经济价值。
4.权利不能滥用原则。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不能把是国家、集体和别人所有些财产当作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,不能借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名义损害别人合法利益;
5.夫妻一方所有些财产,在一同日常消耗、毁损、灭失的,另一方不予补偿。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,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需要,有益于防止非必须的纠纷。
2、离婚时的夫妻一同财产包含什么
法律快车提醒你,离婚夫妻一同财产包含:
1.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薪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2.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3.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常识产权的收益;
4.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;
5.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。
3、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应该考虑什么原因
1.考虑物品的经济价值和用价值。对于不适合分割的财产,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置。假如分给一方所有,应该在其他方面给予另一方适合补偿;假如一方实得物品价值高于他们,应该在钱款上比他们少分,没钱款可分的,也可以作价补偿给他们。
2.考虑当事人的学习和工作需要。
3.考虑生活的需要。
4.适合考虑财产的来源。
假如夫妻在两地分居,在两地分别管理、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。假如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,差额部分,由多分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给另一方,或者是折价补偿。
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,其收人为夫妻共有财产,债务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来清偿。